【匯通商務新知】營利事業接獲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暫繳稅額繳款書,請於11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暫繳稅額補徵案件之繳納期間為114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(遇假日順延至114年12月1日)。經統計該局本次核定補徵案件計2,092件,補稅金額為6億538萬餘元,該局已寄發核定暫繳稅額繳款書,營利事業於收到後請儘速在繳納期限內繳納。
該局說明,本次核定補徵案件,係營利事業逾114年10月31日仍未辦理暫繳申報或繳納暫繳稅額,稽徵機關按其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,加計1個月之利息,一併填具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連同核定暫繳稅額繳款書,通知該營利事業於期限內繳納。營利事業接獲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,如有疑義,請儘速向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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