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匯通商務新知】違章房屋一樣要繳房屋稅-匯通商務中心-共享辦公室租用,信義區共享辦公室租用
文章分類Article

【匯通商務新知】違章房屋一樣要繳房屋稅

基隆市稅務局表示,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:「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,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,為課徵對象。」違章房屋,因建築物已實質存在,便已具備課稅要件,自不例外,所以違章房屋在未拆除前,亦應課徵房屋稅,至於房屋稅之完納,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,不能據以使違章房屋變成合法。

消息取自國稅局官網https://www.manibiz.tw/news/details.php?id=5352&group_id=1732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