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匯通商務新知】使用牌照稅繳了沒!
114年車輛使用牌照稅,繳款期限至113年4月30日,尚未繳納之車主請儘速繳納,如有未收到或收到後遺失,請儘速向基隆市稅務局申請補發稅單繳納。
現行繳稅方式已多元化,除了以現金至各金融機構繳稅外,5月3日24時前尚可利用至貼有「跨行:提款+轉帳+繳稅」標籤自動櫃員機等等方式繳納,惟5月2日至5月3日繳納者,為逾期繳納案件
除了以信用卡繳稅外,其他繳款方式均免付手續費。今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為4月30日,逾期仍未繳納者,每逾3日要按滯納稅額加徵1%滯納金,最高加徵至10%;以後年度經查獲未稅使用公共道路,除追繳本稅外,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,免再加徵滯納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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